2024年光明區(qū)節(jié)能和發(fā)展循環(huán)經濟專項資金扶持項目
各有關單位:
根據《光明區(qū)節(jié)能和發(fā)展循環(huán)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光節(jié)能循環(huán)辦字〔2019〕13號)有關規(guī)定,我辦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度光明區(qū)節(jié)能和發(fā)展循環(huán)經濟專項資金扶持計劃。請符合條件的單位積極申報,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評審類項目
(一)節(jié)能和循環(huán)經濟技術改造項目。給予項目投資總額 30%、最高不超過 150 萬元的資助;對光明高新技術產業(yè)園區(qū)循環(huán)化改造具有重大影響的項目,給予投資總額 30%、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的資助。
(二)節(jié)能和循環(huán)經濟產業(yè)化及推廣項目。給予項目投資總額10%、最高不超過 150 萬元的資助。
(三)對節(jié)能和循環(huán)經濟區(qū)域性重大課題研究、學術論壇交流、展會展覽等項目,給予項目投資總額 50%、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的資助。
(四)能源管理平臺類項目。對能源管理平臺類項目,且實現與市級公共平臺無縫對接,給予項目投資總額 30%、最高不超過 100萬元的資助。
核準類項目
(1)對通過市級部門驗收的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項目,一次性給予項目實施單位 15 萬元的獎勵,對通過省級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的單位,追加 2 萬元獎勵。
(2)對通過區(qū)級或以上部門審核、驗收的能源審計項目,一次性給予項目實施單位 5 萬元的獎勵(同一單位兩年內只能享受 1 次能源審計的獎勵)。
(3)對獲得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單位,一次性給予項目實施單位 10 萬元的獎勵。
(4)對通過區(qū)級或以上部門審核、驗收的能效對標項目,一次性給予項目實施單位 5 萬元的獎勵。
(5)對通過市級部門審查的電機能效提升項目,按照市級補貼金額 1:1 給予項目實施單位配套獎勵,且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6)對已通過國家或省、市主管部門審核并公示的綠色工廠、綠色園區(qū)、綠色供應鏈的示范項目,按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分別給予項目實施單位 50 萬元、30 萬元、20 萬元的獎勵(同一項目按最高級別予以扶持);對獲得國家綠色制造系統(tǒng)集成立項批復的項目,按國家補助資金的 10%給予項目實施單位配套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100 萬元。
一、扶持范圍
第一類:對節(jié)能和循環(huán)經濟技術改造項目的資助。包括節(jié)能且為非生產性質設備(空調、照明、空氣能等)、節(jié)水、能源綜合利用(水蓄冷、冰蓄冷、熱電聯(lián)供、余熱回收等)、資源綜合利用、可再生能源(薄膜光伏等)利用、新能源開發(fā)利用(氫能應用等)項目。其中:
一是節(jié)能且為非生產性質設備類項目(空調、照明、空氣能等)的節(jié)能率須大于等于15%。
二是節(jié)水等其他類型的項目須具備明顯的節(jié)水或能源、資源綜合利用效果。其中,對于同一申報主體,申報與往年獲得扶持項目系同一類型的項目,節(jié)水率或能源、資源利用率須高于往年15個百分點(其中,往年獲得扶持項目的節(jié)水率或能源、資源利用率在85%~95%之間,本次申報項目的節(jié)水率、能源資源循環(huán)利用率須趨近100%;若往年獲得扶持的項目節(jié)水率或能源、資源利用率高于95%,本年度不得再申報同類型項目)。
三是薄膜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開發(fā)利用項目。項目類型須為薄膜光伏,按《深圳市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管理操作辦法》要求規(guī)范建設,并網驗收且正常運行。(使用財政資金建設的項目不予補貼)
第二類:對節(jié)能和循環(huán)經濟推廣、研究及能源管理平臺項目的資助。包括舉辦學術論壇或展會展覽,建設企業(yè)能源管理平臺并完成與市級平臺的對接等。
第三類:對節(jié)能和循環(huán)經濟項目的獎勵。包括對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能源審計、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能效對標、能效電機提升、綠色工廠、綠色園區(qū)、綠色供應鏈等的獎勵。
第一類、第二類為評審類項目,第三類為核準類項目。同一申報單位同一年度僅能申報一個評審類項目,核準類項目數量不限制。
二、項目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須為在光明區(qū)轄區(qū)內實際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或在光明區(qū)轄區(qū)內實際經營、并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項目的實施主體。
?。ǘ┥陥箜椖恳淹旯で彝旯と掌谠?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間。
?。ㄈ┯邢铝星樾沃坏?,本資金不予扶持:
1.2022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29日期間,在環(huán)境保護、安全生產、人力資源、消防、財稅等方面存在受到較大數額罰款以上處罰的嚴重違法行為或犯罪行為。較大數額罰款以上處罰包括:較大數額罰款、刑事處罰、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執(zhí)照;其中較大數額罰款是指對單位處以單筆10萬元以上(不含10萬元)的罰款。
2.申報截止時在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之中(參照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深圳信用網)。
3.重復建設、資產財務狀況不良或涉及重大糾紛。
4.單位或項目不符合國家、省、市產業(yè)政策。
5.項目已經獲得轄區(qū)或其他區(qū)級財政專項資金資助或獎勵的,相同內容的項目獲得各級財政資金補助超過投資總額的。
6.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
三、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單位須按模板格式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具體材料要求詳見附件1~4)。各類型項目資金申報報告主要內容分別如下:
(一)第一類項目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內容
1.申報單位基本情況。包括注冊地、近三年經濟效益情況、近三年能耗情況以及能耗趨勢分析(申報單位年電力消費總量達500萬千瓦時或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達1000噸標準煤的申報單位須提供)、節(jié)能工作開展情況。
2.項目建設情況。包括建設緣由、建設內容,投資費用,建設期限等。
3.項目實施效果,分為A類、B類兩類項目。
A類項目:節(jié)能、節(jié)水類項目(以下以節(jié)能項目為例,節(jié)水項目參照此方式進行)
?。?)采取的節(jié)能措施或設備所具備的節(jié)能技術。
?。?)投入使用后的實際年能耗量(投產未到一年的,按半年能耗量計算)以及能耗效率(單位產值能耗、單件產品對應能耗等可以反映設備能耗效率的指標)。
?。?)節(jié)能對照物(分三類項目選取對照物),對照物的能耗技術特點、相應期限的能耗量以及能耗效率。
?。?)本項目能耗情況與單位整體能耗的關系、節(jié)能情況與單位整體能耗趨勢的關系。
?。?)計算節(jié)能率,并通過對比申報項目、對照物的能耗技術特點分析節(jié)能本質,總結示范意義。
B類項目:能源綜合利用、資源綜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開發(fā)利用等項目
?。?)采取的能源綜合利用、資源綜合利用、可再生能源或新能源開發(fā)利用技術。
?。?)投入使用后的實際能源綜合利用量、資源綜合利用量、可再生能源利用量或新能源利用量(投產未到一年的,按半年計算)。
(3)往年獲得扶持的同類型項目運行情況(本年度申報的項目與往年獲得扶持項目為同一類型的,須提供)。
(4)本年度申報項目相比往年獲得扶持的同類型項目有明顯提升效果的情況。
?。?)分析技術路線,總結示范意義。
4.有關材料(詳見附件1、4)。
5.我辦開展受理審核及評審等工作所需的其他佐證材料。
?。ǘ┑诙愴椖抠Y金申請報告主要內容
1.申報單位基本情況。包括注冊地、近三年經濟效益情況、近三年能耗情況以及能耗趨勢分析(申報單位年電力消費總量達500萬千瓦時或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達1000噸標準煤的申報單位須提供)、節(jié)能工作開展情況。
2.項目基本建設情況。包括建設內容,投資費用,建設期限等(企業(yè)能源管理平臺項目須介紹與市級平臺對接情況)。
3.實施效果以及示范意義。
4.有關材料(詳見附件2、4)。
5.我辦開展受理審核及評審等工作所需的其他佐證材料。
?。ㄈ┑谌愴椖抠Y金申請報告主要內容
1.申報單位基本情況。包括注冊地、近三年經濟效益情況、節(jié)能工作開展情況。
2.申報項目獲得國家、省、市、區(qū)相關部門或認證機構審核(認證)通過的證明文件。
3.申報單位就該項目申請國家、省、市、區(qū)相關部門或認證機構審核(認證)時提交的正式版申報材料。
4.有關材料(詳見附件3、4)。
5.我辦開展受理審核及評審等工作所需的其他佐證材料。
四、申報及受理
申報、受理工作分為申報單位初次申報、我辦對材料預審、申報單位完善申報材料并再次提交申報材料、我辦研究確定是否受理等四個階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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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報時間及其他要求:申報時間為2024年6月6日(星期四)-2024年7月8日(星期一)下午18:00。建議申報企業(yè)合理安排時間按時提交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報方式:線下提交材料。各申報企業(yè)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交3份資金申請報告(需在報告封面蓋章、側面蓋騎縫章,內部材料如受政府資助情況及有關承諾暫不要求蓋章)至光明區(qū)公共服務平臺656C室。
?。ǘ┪肄k對材料預審
2024年7月9日(星期二)-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我辦對申報材料進行預審,提出預審意見,并將預審意見通過電話或短信等方式反饋至各項目申報單位。
(三)申報單位完善申報材料并再次提交申報材料
1.再次提交申報材料時間: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18:00(此時間段僅接收已經完成初次申報及預審的項目,不接收新增申報項目)。建議申報企業(yè)合理安排時間按時提交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我辦提出的材料預審意見以及本通知的有關內容對申報材料進行修改完善,打印膠裝3份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申報材料封面、內部材料如受政府資助情況及有關承諾均需蓋公司章,材料側面蓋騎縫章),并將材料線下提交至光明區(qū)公共服務平臺656C,申報材料蓋章掃描版發(fā)送至我辦政務郵箱gmfcjcyk@szgm.gov.cn。
3.在正式提交申報材料前,申報單位應保證材料排版清晰,如存在排版顯示不清晰的問題,須對材料進行重新排版調整后方可提交。
?。ㄋ模┭芯看_定是否受理
我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主要審核材料形式及內容完整性、基本邏輯性。對于所申報項目明顯不符合申報通知要求、申報內容不完整、申報內容邏輯混亂或申報內容無法達到下一步評審條件的項目,我辦不予受理。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我辦將組織開展現場審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是否受理的意見將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
五、注意事項
?。ㄒ唬╉椖可陥髥挝粦獙φ毡就ㄖ鞔_的扶持范圍確定申報項目,認真研究本通知正文及附件,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編寫資金申請報告。
(二)材料預審意見僅作為申報單位完善資金申請報告的依據之一,并非全部依據。項目申報單位在完善資金申請報告時,應再次認真研究本通知正文及附件,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完善申報材料。
?。ㄈ┪肄k將組織一場關于本次申報的培訓會。請有意愿參加培訓的單位明確參加培訓人員,填報《光明區(qū)節(jié)能和發(fā)展循環(huán)經濟專項資金2024年度申報業(yè)務培訓報名表》(詳見附件6),于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前報送我辦,報名表發(fā)送至我辦政務郵箱gmfcjcyk@szgm.gov.cn。各項目申報單位參加人員不超過2名,參加培訓時應攜帶身份證、工作證。具體培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ㄋ模╉椖可陥髥挝粦⒁馍陥笃谟?024年7月8日(星期一)下午18:00截止。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18:00僅受理在2024年7月8日(星期一)下午18:00前提交申報材料并完成預審的項目,不受理新增項目。
?。ㄎ澹╉椖可陥髥挝还ぷ魅藛T在申報及受理階段應注意隨時查收我辦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反饋的審核信息及有關要求。
?。└魃陥髥挝辉谏陥蟛牧现辛粝侣?lián)系電話的工作人員應對申報項目情況較為熟悉,在申報及受理階段做好接聽電話及查看短信的準備,在接聽我辦工作人員電話詢問時應負責做好解釋工作,非必要情況不得再轉而要求聯(lián)系其他工作人員。
?。ㄆ撸┘{入扶持計劃的評審類項目的申報單位,須在扶持款項支付前將發(fā)票原件交至我辦做已獲扶持標記。
六、咨詢
我辦歡迎各申報單位到我辦咨詢申報業(yè)務問題。請申報單位咨詢人員攜帶工作證(印有公司名稱及工作人員姓名、職務、照片)或在職證明及身份證前往光明區(qū)公共服務平臺656C咨詢。
聯(lián)系人:唐先生
咨詢電話:0755-26037122
地址:光明區(qū)公共服務平臺6樓656C室
特此通知。
光明區(qū)節(jié)能和循環(huán)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6月6日